“我们要建立有效的国际海事组织(IMO)造船新规范标准应对机制,对IMO造船新规范标准要尽快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应对的转变,要加强合作,深入推进;提升能力,扩大影响。”2010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在昆明召开的应对国际造船新规范标准会议上提出了以上观点。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会长张广钦,涂层新标准(PSPC)、新船能效设计指数(EEDI)、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船舶噪声防护4个专家工作组组长以及特邀专家等参加了会议。
在肯定船舶行业应对IMO造船新规范标准工作的同时,张广钦提出,应对工作需领导重视,企业参与,行业互动,专题研究要进一步深入,并要加强与航运主管部门等的沟通,提高整个国家的应对能力。
会议期间,有关方面汇报了围绕着IMO重点议题开展的组织协调、专题研究、行业互动等工作,同时对IMO近年热点议题的最新进展作了介绍。PSPC、EEDI、GBS和船舶噪声防护4个专家工作组分别汇报了2010年度开展的工作,介绍了所负责专题的要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介绍了在国际船级社协会(LACS)协调共同规范(HCSR)专题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和相关建议。工信部装备司通报了船舶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研发项目题谱指南(第一批)的制定情况。
与会代表认为,在工信部装备司领导下,我国在应对IMO造船新规范标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日本、韩国和欧洲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增强信心,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尽快使IMO造船新规范标准应对工作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应对的转变。要加强政府、行业协会、学会、企业间的合作,建立造、航、检三方的合作模式,完善应对机制体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合力,从整体上推进IMO造船新规范标准的应对工作,并结合IMO和主要国际组织的重要战略,深入推进,使应对工作切实可行,行之有效。针对业内一些企业对IMO造船新规范标准不够关心的情况,与会代表认为,IMO新规范标准的宣贯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增强专业性和技术性,要对企业有所触动和冲击,提高企业的重视程度,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对IMO正在制定的公约,通过立项研究、提前预研和吸收现有研究成果等形式支撑提案制定和谈判工作,争取利益最大化;对将要或已通过的公约,要加紧应对实施方面的研究,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指导。(中国船舶报 桂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