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舟山商会、舟山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在露亭宾馆组织召开部分船舶企业法律咨询座谈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毛骁骁、浙江省国际商会秘书局商务处副处长钱航、浙江国际商事调解研究所副秘书长李洁琼和舟山商会会长王永国、副会长戴如岳、舟山市外经贸企业协会副秘书长庄和合等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舟山市鑫亚造船有限公司、浙江德兴船舶工业有限公司、浙江东海岸船业有限公司、舟山市亚太船舶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增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江成路造船有限公司和舟山市隆 船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同志作了提问和发言,并结合企业实际,对省商会印发的10个方面调查内容进行了讨论座谈。这10方面内容是:(1)签订合同的情况?(包括与船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和其它原材料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2)是长单还是短单?长单和短单分别采取哪种主要付款方式?(3)对汇率风险如何约定?(尤其是长单的汇率风险)(4)对船舶的质量标准如何约定?与船舶质量检验机构如何约定?(5)对违约责任如何约定?(6)对逾期交船如何约定?是否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和免责条款?(7)对船东逾期不接受船舶如何约定?(8)对买方逾期不支付合同项下的款项如何约定?(9)对买方提前撤单弃船如何约定?是否有书面签署撤单协议或保留其它撤单证据?(10)是否约定纠纷解决条款等。根据企业同志的发言和提问,省里来的3位专家分别发表了意见,对提出的问题也作了部分解答。舟山商会王永国会长主持了座谈会。(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