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法的法律条文由104条增至154条,新修订内容涉及监管、预防、处罚和问责等多个方面。新食安法实施后,消费者、经营者关注的亮点有哪些呢?
亮点一:网上卖食品须实名制
今年4月份,市民徐先生在美团网上购买了我区某家餐饮店的一张生日套餐票,有效期限截止到2015年9月15日。然而到了6月份,徐先生要去该店过生日时,却被告知无法使用美团券了,原因是老板已换,徐先生要想退款也只能找上任老板。
针对网购食品追责难的问题,新食安法做出了相关的明确规定。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区食安办工作人员张晨琪告诉记者,此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的法条,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像徐先生这样的情况,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亮点二:保健品不能宣称可以当药吃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张晨琪说,该条款还要求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能防止一些不具备足够知识的消费者受骗上当。
亮点三:大幅强化和提高了惩罚力度
“对之前法律责任过轻的诟病,新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更加具体和严厉的措施。”据张晨琪介绍,新《食品安全法》首先强化了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此外,新法还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对比2009年的旧版《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有最严监管制度,还有最严的处罚”。张晨琪说,在新食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对比以往的1至5倍,这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在最严的问责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还在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婴幼儿奶粉管理上升到药品级别等方面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今日定海》 乐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