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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生集团制订进出口业务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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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稳步提升,拓展外部市场,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对业务人员和单证人员的激励,海力生集团公司制订了进出口业务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单证员和业务员的责任。单证员根据自身学历、掌握的外语等级等硬性标准和软性标准,确定初级、中级或高级,其收入由月薪和奖金两部分组成,月薪根据评定的等级核定,奖金从业务留存的经费中提取。业务员等级根据销售业绩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根据销售业务量自然晋升,年度考核后,次年度重新调整,收入由基本年薪和提成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和业务量挂钩,每年年初按初级一的标准预发,根据销售业务量达成情况及时调整,何时达到指标何时进行补发。提成根据不同产品和不同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提成标准。
    办法指出,除国际贸易部以外的集团公司其他人员接的订单,应交由业务员和单证员管理和维护联系,在销售全额收汇完成后,接单人员按业务员提成办法扣除业务操作费后提取奖励。生产经营实体总经理、副总经理新开拓的主体业务客户及业务量,原则上和各生产企业经营团队年终考核相结合,奖励额度参照业务员提成办法扣除业务操作费后,按一半提取。国际贸易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集团高管新开拓的客户及业务量,参照业务员提成办法扣除业务操作费后,按一半提取,年度结算。由国际贸易部自营进出口的海力生集团以外产品,合同履行后.盈利的按利润的30%提取奖励,亏损的不予奖励,亏损额挂账处理,待后续经营产生利润后予以弥补,直至全额补足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盈余的方可按上述比例提取奖励。
    因工作失误、失职等造成的未收货款或客户故意拖欠货款,相关责任人原则上应承担公司损失部分的一半。但因产品质量、生产经营实体总经理认可的贸易条款等原因造成的索赔或未收汇,由相关生产经营实体和国际贸易部共同拟定责任承担比例,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公司每年为每位业务员提供定额的预算包干出差业务招待费用,凭发票报销;提供各种宣传品、促销品及一定价值的样品;提供国内外展会参展机会各1次,展会期间机票和食宿由公司承担,根据相关规定,费用超出部分个人自理。(海力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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