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出台《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决定,自2014年9月22日起,首先在长三角地区海关即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舟山海关隶属杭州海关、这意味着在舟山海关登记的827家进出口企业,享受该政策带来进出口通关便利。
此次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最大的变化是:舟山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向经济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中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也就是说,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与此同时,新政允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长江经济带任一口岸的货物,在区域任何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如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上海关区的,按以往的做法只能在上海报关,一体化后,将可以舟山海关报关,许可证数据也能正常核销。同时,将取消长三角地区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注册,五地报关”。
此外,长三角地区海关间互认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和许可证件、归类、价格等专业认定结果,以及暂时进出境等行政许可决定。据悉,条件成熟后,长江经济带上的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也将启用该通关方式。(选自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