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集团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理顺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集团制定了舟山船厂、大神洲公司一体化管理方案。
在定位方面,对外,舟山船厂保持原有组织关系、大神洲公司依然作为独立法人;对内,舟山船厂与大神洲区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一体化管理。
在组织机构调整上,设立新的生产管理处、内业工程处、外业工程处、总装工程处、质检处五个部门,舟山船厂与大神洲公司原有机构同时撤销,相关人员、职能、预算划归新部门;实现安全保卫工作一体化管理,大神洲公司安全保卫处相关人员、职能、预算并归集团安全保卫处;其他集团已一体化部门按原定管理方案执行。
在高层主管任用上,一体化之后,设置总经理(集团总裁兼职)、常务副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2 名。
在业务及职能管理方面,舟山船厂、大神洲区域各项对外业务开展等均以各自公司的名义开展;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常务副总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为大神洲区域负责人,协助常务副总开展区域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派驻大神洲区域的公司及部门主管,是区域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相关领导及部门须做好配套与支持服务工作。
在生产及预算管理方面,舟山船厂与大神洲区域生产计划任务合并,由常务副总统一协调、合理配置各项资源,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舟山船厂与大神洲区域各项预算实行一体管理(安全部门相关预算划归集团安全保卫处,其余的不进行公司间预算数据合并,依然单列),由常务副总统一协调,确保年度预算目标实现。
在员工管理方面,人员日常管理由一体化之后的各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体系进行,但原各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薪资发放、社保缴纳、税务缴纳等仍以各公司的名义进行操作;各区域人员的配置,由常务副总经理、区域主管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结合各区域现状,协同人事部门进行统一调剂安排;一体化后的公司领导应结合公司现行薪资绩效、职务管理等相关政策,做好一体化之后各区域之间同类型员工之间的薪资平衡问题,确保关键骨干人员的稳定性。(扬帆集团 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