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舟山市本级(含定海、普陀)小微企业出口“全风险覆盖”政府联保通知》,决定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舟山市本级126家小微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有投保费用由市财政买单。
此次政府联保的主要对象是市本级及定海、普陀两区的小微出口企业,即工商注册在新城、舟山经济开发区、定海区、普陀区的2012年1-6月海关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全年为300万美元以下)。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这些小微企业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出口项下应收账款损失,如发生买方拖欠、破产、拒收货物等商业风险及进口国战争、汇兑限制等政治风险,可向中国信保浙江分公司舟山办事处直接报损索赔。
出口信用保险,是我国法定的贸易促进手段,市政府于2011年初引入中国信保在舟山设立业务处,一年多来帮助我市船舶、水产等出口企业获得保单项下融资便利19亿元人民币,有效的支持了我市外贸健康发展。此次出台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政策,必将对我市外贸出口企业带来更大好处。所以,凡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应与中国信保舟山办事处确定投保意向,一对一签订保单,假如没有单独与中国信保确认投保意向的,则不予扶持。(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