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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检验检疫局采取十项措施,支持服务水产出口企业 [发布时间]: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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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水产品加工行业是舟山外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稳定水产品出口关系着舟山百余家出口民营企业的生存,为帮扶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提升战略的要求,舟山检验检疫局确立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核心任务, 3月28日舟山局推出十项措施支持服务出口水产品企业。
    一是深化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施行快速核放为提高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创新监管制度,舟山局将试行《舟山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操作规范》,谋划以企业分类监管为基础,强化企业风险监测自主性,并依据企业分类监管等级和出口水产品风险监测结果采取常规抽查检验、强化抽查检验和批批检验等不同方式,大幅减少成品抽检率,对企业诚信、质量管理到位的企业实施随报随检放行的快速核放措施。
    二是推进海捕虾示范区建设,保障区域食品安全依照舟山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舟山局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动联控,结合辖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现状,因地制宜地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指导、参与普陀区创建出口海捕虾质量安全示范区,维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
    三是携手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实现资讯互通。舟山局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媒体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完善警示信息发布机制,通过QQ群、电子邮件、短信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发布警示信息,保证了资讯互通互畅。同时,为帮助企业掌握进口国的市场准入条件,精心组织编写完成《出口水产品技术贸易壁垒指南》,为企业应对技术贸易壁垒提供强大的技术指导。
    四是开展宣传培训,强化后续监管。舟山局将组织开展水产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提升企业食品安全员整体管理水平,指导企业提高加工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后续监管,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巩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企业“约谈机制”。
    五是培植诚信经营理念,落实主体责任。依照《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完善出口水产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企业诚信与检验监管优惠措施挂钩、诚信等级升降动态调整,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六是配合基地化建设,确保重点产品出口顺畅。随着舟山市远洋鱿钓和运输产业不断发展,舟山局将全力支持舟山水海产品基地(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舟山市鱿鱼集散中心建设,促进鱿鱼加工企业向集约化、市场化方向转型,培育捕捞、加工、物流运输等产业链完整的龙头企业。
    七是落实一厂一策,推广绿色通道。舟山局将对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稳定、诚信度高的民营企业实施“一厂一策”、“点对点”帮扶,大力推广 “绿色通道”制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出口水产品争取 “绿色通道”待遇,实现提速、减负、增效及严密监管的目标。
    八是扎实做好指导,完成迎检准备。舟山局将从不同层面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剂备案使用、溯源体系建设及卫生安全控制,提高出口水产品行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与美国、俄罗斯等迎检企业沟通交流,确保迎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九是优化检测服务,明确检验检疫规程。舟山局将优化出口水产品检测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执行检验检疫,缩短放行时间,加快环节流转,提供委托检测、特殊检测等服务,明确检验检疫规程。
    十是严格执行减免政策,规范收费行为。舟山局将坚决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惠企政策,继续对出口水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进行减免,严查乱收费行为,规范检验检疫收费行为。(张博 丁  虞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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