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舟山晨光电器有限公司被岱山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7年以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舟山晨光电器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创建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自2001年公司建立以来,公司没有出现过一件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出现过一次因劳动关系问题员工向有关部门上访的情况。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影响的情况下,公司仍然采取了不裁员,不减薪,不拖欠员工工资的措施,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三月,在县总工会、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等12家县属单位的联合考评中得到了高度的评价。(舟山晨光电器有限公司 曹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