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浙江、辽宁等7个省份新设自贸试验区半年之后,昨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和辽宁、上海、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8省市负责人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也正式发布。
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是为了在更大范围进行改革创新实践和探索,建设更多改革开放“试验田”,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去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
参照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新的自贸试验区主要依托发展基础较好的国家级新区、园区设立,每个都包含3个片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内。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印发了总体方案。
7个方案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总体要求,体现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使命。7省市还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构建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创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创建人文交流新模式等特色试点任务,与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
由此,我国自贸试验区已形成“1+3+7”的梯度发展新格局。各自贸试验区正以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
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当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已成为浙江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突破口。(选自4月1日舟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