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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八部委发布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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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银改委、中国证监委、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加大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船舶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行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途的企业渡过难关。
    据了解,《意见》从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加大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促进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加强风险防范和协调等六大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工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转型升级,突破我国工业企业在转型升级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
    意见明确指出,加强货币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着力加强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加快工业信贷产品创新,改进工业信贷管理制度。支持工业企业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贷款。《意见》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重大技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项目目录,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钢铁、有色、建材、船舶、煤炭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以金融政策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方向,强化目录管理、标准管理等手段的约束力,提高“白名单”、“黑名单”的参考价值。
    在加大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工业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制造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加快组建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同时,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此外,在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方面,《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探索推进金融对接融合;而在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意见》要求,优化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环境,扩宽工业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意见还指出,支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简化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核准程序,支持国内工业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及产能合作重点国别企业开展多方面合作。
    业界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新维度强化去年年初央行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对船舶工业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矛盾,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应对当前市场低迷环境将是一场“及时雨”。特别是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利于金融机构转变观念,认识到在产能过剩行业中也有优秀的企业,这有助于银行更加理性化的调整信贷结构,不搞“一刀切”。但业界人士同时指出,目前商业银行为防止不良贷款率攀升,对信贷风险的考量更为谨慎,船企的融资成本能否真正下降更多取决于自身负债构成以及生产经营的风险,尤其是金融机构对具体的船舶、海工融资项目的评估。总体来看,《意见》的出台会使经营效益较好的骨干船企较快有益,而中小船企的融资环境短期内仍难改善。(选自中国船舶新闻网  作者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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