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30条支持和扶持措施,涉及创业创新的方方面面。可是,想让这30条充分发挥作用,关键要先落实其中两条,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二是未盈利企业上市。
《意见》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予很高期待,称其为“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可对创业创新的大众而言,关键的一条是,当大家冒着风险,付出了代价,取得创业创新成果之后,成果要能得到保护,并且有适当的渠道变现。只有让有价值的创新创业变得值钱,创新创业才会赢得尊重,获得追捧。
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后,应该是创新创业面临的最大困扰。我们和先进国家在这方面的差距有多大,不妨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2013年3月,雅虎收购了英国17岁少年德阿洛西奥的新闻抓取应用Summly,价格是3000万美元。消息一出,世界轰动,一方面是少年只有17岁,这款应用还是他15岁时做的,用户也不多。另一方面是这款应用的主要功能,是把新闻自动抓取压缩成适合放到社交媒体中的摘要,技术并不复杂,如果有这个想法,大公司都能做得出来。
当时,很多人都说,这孩子如果生在中国,有此想法,可能一毛钱也拿不到。但在欧美国家,就因为他率先有了这个想法,15岁就收到李嘉诚旗下基金30万美元的天使投资。此后,美国度假房屋租赁网站AirBnb的CEO布莱恩・切斯基、美国社交游戏开发商Zynga的CEO马克・平卡斯、美国影星阿什顿・库彻、约翰・列侬的遗孀小野洋子等都入股该公司,直到公司被雅虎收购。这就是在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社会对创新的敬重和追捧。
在《意见》当中,第三条就是“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平心而论,完善这一系列的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并不容易,但是,闯不过这一关,万众创新就会被“万众山寨”所淹没。
保护知识产权是必须闯过的第一关,而未盈利企业上市则是必须闯过的第二关。过不了上市关,前期各轮投资就缺少最重要的退出渠道,资本对创业创新的追捧就会有所顾忌。而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也被认为是纳斯达克和中国创业板的最大区别。现在,中国主流的互联网企业大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企业上市时尚未盈利。新浪网上市两年多才盈利,去哪儿网前年上市时亏损9000多万,但并不妨碍其股价上涨,因为市场对创新型企业自有一套评价逻辑。
去年1月,证监会主席肖钢就在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说,要改革创业板制度,适当降低财务标准的准入门槛,允许尚未盈利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此次《意见》第八条“优化资本市场”当中,也提到“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等内容。可见,中央政府和监管当局都明白,只有打破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壁垒,有价值的创新才能真正变得值钱,获得追捧。(深圳商报 苗凡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