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微企业被称为企业中的‘草根’,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尤其是在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加速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出席《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新闻例会时做出上述表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中国的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以及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发展潜力大、活力强,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贺化说。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被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其中,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目前,中国约有1170万家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7%左右。民进中央曾经针对国内小微企业生存状况开展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小微企业存活时间为3.7年,而这一数字在美国为8.2年,日本为12年。德国一家调查机构在一次针对本国500家小微企业的调查中发现,有20%的小微企业存活期超过百年。
中国小微企业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中面临诸多问题:融资渠道少、市场竞争激烈以及自身运营能力欠佳等。
“一个小微企业的倒闭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损失很大。”贺化感慨。
中国为小微企业单独归类后,扶持政策紧紧跟上。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然而,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从税收方面为小微企业“减负”只能解一时之困。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意见》,提出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希望能够借此为小微企业注入发展的内生动力。
“我们在重庆展开调研时发现,拥有专利的企业(包括小微企业)的利润率是没有专利企业利润率的7倍。因此,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可为空间的。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发展潜力大、活力强,对知识产权高度依赖。这就是为什么知识产权能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原因。”贺化说。
以上述调查为依托,先后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小微企业专利资助政策、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的一大政策亮点是:多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贺化透露,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多渠道降低贷款、担保和保险等费率。
2011年,交通银行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署合作协议。自此,知识产权正式搭上金融“列车”。在政策扶持下,多家银行都在加速对知识产权质押类产品的开发,例如,建行推出以“助科赢”为代表的系列产品,浦发银行也推出“科技巨人”品牌。
“事实证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这种融资形式是十分可行的,是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贺化表示。
据悉,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融资,只能用于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可对其知识产权质押认定标的额对应的新增贷款额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同一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共计获得创新发展项目融资最高贴息额不高于200万元。(中国贸易报 邢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