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媒体一直在宣传“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其实国务院、商务部和上海市的文件中的说法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因此媒体热炒的“上海自由贸易区”不是我们所讨论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而只是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我们所提倡的自由贸易区是指由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成员方必须相互取消90%以上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消除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实现投资和贸易双重自由化。显而易见,自由贸易区的本质是为实现某种经济目的,依据缔结的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国际组织。因此,有必要重新申明以下几个核心概念。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的“自由”
“自由”是指根据成员谈判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框架的自由,而且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即必须相互取消90%以上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消除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或者说是除了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和贸易双重自由化。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的“贸易”
贸易是指根据成员谈判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经济往来,包括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和服务贸易等一切可以贸易的领域。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的“区”
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国际法概念,至少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关税区或国家构成的区域。例如,双边的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多边的北美自由贸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