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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舟山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发布时间]: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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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8月25日,市政府印发舟山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现把具体内容刊登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工业发展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紧紧围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调结构、促转型为要求,着力打好“四换三名”“三强一制造”等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联动推进“互联网 +”“机器人 +”“标准化 +”“大数据 +”在传统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推进“中国制造 2025”舟山行动纲要,着力推动发展模式向内涵集约、质量效益型转变,制造模式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向高效、清洁安全转变,增强传统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传统制造业做大、做强、做优 ,走上创新型、效益型、集约型、生态型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层次、品牌质量、创新能力、区域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将舟山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船舶修理基地,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集散基地,国内重要的临港装备制造区。
产业规模。保持传统制造业与工业稳步增长的趋势。着力打造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千亿级产业,培育提升水产品精深加工百亿级产业。三大造船指标占全国比重比 2015年提高 2个百分点,修船工业产值占到全国的 30%以上,成为全国最大的修船产业基地。
质量效益。重点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品质和品牌形象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7%左右。
    创新能力。重点传统制造业研发投入和产出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的标准话语权不断增强,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研发投入年均增长 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开发( 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1.5%以上,规上新产品产值增速年均达到 14 %以上。
    融合拓展。重点传统制造业“两化”融合、工业机器人应用水平不断提升,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和机器联网率每年提升 2个百分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关联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0%以上。推进一批军民深度融合项目。
    绿色发展。重点传统制造业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20%。
    三、重点产业
   (一)船舶修造业。推进船舶修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节能方向发展。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依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整合提升为重点,以重点骨干企业为支撑,引导支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突破绿色节能船舶、高技术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制造,加强对船舶制造工艺提升和流程再造,加快向智能化造船转变,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型船舶、江海联运船舶等新船型和海洋工程装备。加快打造世界修船中心,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外籍船舶配套服务水平,增强修船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修船市场份额。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产业,加快中低速柴油机、船舶通讯导航、船舶自动化、精密控制设备等高端船配的开发,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扩展延伸船舶产业发展体系,培育发展船舶研发设计、船舶融资租赁等产业。鼓励船舶修造企业实施多元化发展,拓展钢结构、桥梁部件、风电设施、航空装备、石化装备等“非船业务”制造。推进船舶工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船舶企业承接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积极主动与军队后勤、装备及军事科学研究院所联系沟通,了解新装备研发、修造等信息,提升船舶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水平,努力争取承接军用和公务船舶研发生产。
   (二)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业。推进海洋水产品加工业向融合化、集聚化、精深化、特色化、品牌化“五化”发展。加强先进冻干保鲜、合成、脱腥、塑形等技术的运用,拓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新领域,做大做强休闲食品、模拟食品、配置食品以及方便食品,推动水产品加工向海洋生物医药等健康产业领域拓展。对接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强产业链完善配套,推进渔业捕捞集散、生产加工和流通交易之间的高度联动,实现一、二、三产业间的融合发展,把舟山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贸易集散基地。依托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建设,发展以粮油及副产品为原料的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休闲食品等,进一步提升粮油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能力。
   (三)临港装备制造业。推动临港装备制造业向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制造方向发展。加快推进成套、系统、智能化的高端纺织装备、医疗机械装备、食品机械装备等的研发及产业化,全面提升装备的整体设计、制造和集成能力。加强高分子复合成型技术及关键部件技术攻关,推进大型化功能化高端注塑螺杆及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提高加工精度,提升螺杆质量。抓住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加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加大零部件研发和先进制造能力,加快传统汽车零部件制造向高端、高附加值零部件制造转型,加快形成模块化、系统化供货能力。发挥我市港口优势,重点发展大型港机、电力设备、管道电缆、轨道交通、海洋环保设备、海水淡化成套装置等临港装备制造业。着力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推动舟山成为国内重要的高端临港装备制造区。
   (四)化纤制造业。推动化纤制造业向差别化、功能化、高性能方向发展。加强新型功能性纤维、高性能纤维及生物基化学纤维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化纤制造业向新兴材料产业转变,拓展纤维产品在功能性服装、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五)电子电机业。推动电子电机业向节能高效、轻量、智能、品牌方向发展。开发市场需求的多结构形式产品,从低端同质化竞争向高端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发展超高效电机产品、贴片马达、智能输变电及配电设备、中高档电动玩具等高端产品。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1.围绕船舶工业、水产加工业、塑机螺杆等重点传统制造业和块状经济,加快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积极争创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万企升级”工程,推广一批应用面广、示范性强的高新技术成果,加快推进传统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重点专业市场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产业发展短板,集中攻克一批核心瓶颈技术。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 6家、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二)实施“机器人+”行动计划。
    1.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关键领域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实施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30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分行业制定“机器换人”实施方案,依托块状经济开展“机器换人”示范试点,建成一批示范生产线、示范企业。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新增工业机器人 200台、“机器换人”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3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以安全生产、中水回用、余热余压利用、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企业应用减污、节水、节能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三)加快“互联网+”“大数据+”应用。
    1.深化企业“两化”融合登高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发展应用,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构建产业链“双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3、加快实施制造业企业上云计划,深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上云企业达到 3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4、支持企业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推动传统生产模式向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制造+服务”转型升级。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试点企业4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四)实施“标准化+”行动。
    1.加快推进“浙江制造”提标提质,培育发展“品质制造”。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重点传统制造业领域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引导企业以“浙江制造”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标准。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
    2.依托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和制造业特色园区等良好基础,培育发展一批浙江名牌、省著名商标、省出口名牌,挖掘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提升一批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做优做强品牌提升体系。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 8家,新增“浙江制造精品”5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 
   (五)培育优质企业。
    1.加大传统制造业“三名”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三名”企业市县分级培育机制,鼓励和支持“三名”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贡献大、经济效益好、有市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省市县“三名”试点企业 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2.深入推进“小升规”十大专项行动,加快中小微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健全中小微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大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力争到 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培育国内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5家以上、“小升规”企业新增 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六)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1.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挂牌企业培育名单,制定落实专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在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力争到2020年,新增上市公司 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5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国资委)
    2.支持优势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整合先进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资源。通过引入外部资本和鼓励内部并购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实现做大做强,力争四年内我市传统制造业通过并购重组培育若干家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金融办)
   (七)拓展提升产业链。
    1.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开发计划,大力发展自动化、智能化、成台(套)化装备,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领域高端装备进口替代。力争到2020年,重点传统制造业实施装备制造重点项目 1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加快推进“设计+”,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扎实推进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科技孵化、众创空间基地、物流示范园区等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发挥传统制造业专业化程度高、配套能力强等优势,发展工业大数据、海洋生物、新材料等新兴高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八)提升产业平台能级。
    1.加快建设制造业领域特色小镇,打造生态优美、产城融合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力争到 2020年,培育创建重点传统制造业市级特色小镇 3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2.探索以特色小镇理念和方式分块改造提升开发园区和产业基地的有效途径,分阶段滚动培育一批传统制造业集群,着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集聚项目、高效能管理服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力争到 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园区和“双创”基地 15家,新改扩建标准厂房 1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
    4.切实抓好浙商回归、激发民资、对接央企、引进外资等工作,加强产业链招商和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九)对接国家战略项目。
    依托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船舶企业大力承揽和竞标制造江海联运船型。紧密对接绿色石化建设,引导船舶修造企业拓展钢结构、桥梁部件、风电设施等“非船业务”制造,合作承揽相关石化装备制造。推进水产加工企业与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创建国际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基地的对接,提升原料保障能力。对接绿色石化项目,引进产业链延伸配套企业落户,谋划石化全产业链发展。对接波音飞机完工交付中心项目,推进船舶、机械等行业企业发展航空配套制造,提升制造业产业层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
    1.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整治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出租以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环境保护不达标、节能降耗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力争到 2020年,淘汰整治提升“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 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大重点传统制造业治水、治气、治土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力争到 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3.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推动“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和市场出清。(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法院)
    4.加大对“亩产效益”综合分类评价排位末档企业的倒逼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5.鼓励采用合作共建、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导因环境容量等因素不宜继续发展的产能有序转移整合提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协调服务、监督指导、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发改(统计)、经信、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商务、安监、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也要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确目标任务,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4.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功能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县(区)、功能区、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进试点示范。
    支持定海区开展海洋农副食品加工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明确目标路径,强化组织推进,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上先行先试,为全市积累经验、作出示范。(责任单位:定海区政府) 
   (三)加大政策支持。
    1.统筹产业、科技、财政、土地、能源、环保、人才、金融等政策,形成政策支持的合力。(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 2025”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17〕12号),从 2017—2019年三年内,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研发推广应用的支持,提高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力度;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改投资;支持建设传统制造业创新技术中心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四)深化产融对接服务。
    1.加快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建立综合性或单一项目的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传统制造业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发挥市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传统制造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2.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 2017〕21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船舶工业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舟山市中支、舟山银监分局)
    3.构建产业融资创新服务平台。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国际船配贸易有限公司继续为“造船白名单”企业开展主机采购、主要设备、大宗材料物资等供应链融资业务,并拓展整船接单、委托制造、保函服务等业务。(责任单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4.加快建设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到 2017年底,市级、各县(区)都要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企业转贷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化解“两链 ”风险。(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5.完善落实差别化信贷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扩大信贷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发信贷新品种,对综合分类评价为A类、B类的“白名单”传统制造业企业不抽贷和不压贷,对“白名单”传统制造业企业贷款利率实行优惠。(责任单位:舟山银监分局、人行舟山市中支、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五)强化人才保障。
    1.围绕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关键环节和技术瓶颈,支持企业加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引进,推进省特级专家、 “151”及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实施紧缺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实施“ 5313行动计划。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落户舟山。(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2.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大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实施以“ 5152”为主要内容的“千岛工匠”培育计划,支持制造业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深度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加快培养以技能大师为主体的领军工匠、特色产业领域的骨干工匠和高级工以上的基础工匠。(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4.聚焦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领域,分行业组建专家服务组加强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科协)
   (六)优化发展环境。
    1.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深化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深入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加强招商平台和队伍建设,拓展国内外投资合作。(责任单位:新区招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4.完善 “亩产论英雄”机制,深化企业综合评价,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依法依规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5.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着力引进重点制造业领域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组织或参与各类国际性、全国性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建立完善指导服务、总结交流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分行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本方案自 2017年8月28日起施行。
                                                                                              (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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