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第三届会员会费标准公示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务部2014年7月25日颁布的《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 (民发【2014】166号),结合舟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现按照舟山市民政局舟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对本协会第三届会员会费标准予以公示。
舟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