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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舟山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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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口船舶预警示范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2007)100号《关于印发建设“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08)220号《关于公布2008年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候选单位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出口船舶预警工作,经研究决定:
    一、建立舟山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组长庄和合(协会副秘书长);副组长王海滨(市外经贸局WTO舟山咨询服务中心);成员史宪孟(协会副秘书长)、张连斌(协会工作人员)。
    二、确定预警示范点涉外船舶企业为25家,其中2007年产值20-30亿元的4家,4-8亿元的6家,1-3亿元的10家,0.2-0.8亿元的5家。
    三、构建全市各外经贸主管部门、行业中介组织和重点涉外修造船企业组成的预警信息网络,收集我市可能遭遇的国外贸易壁垒信息,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根据我市涉外修造船企业现状和发展情况,收集和处理国外贸易壁垒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市政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和相应企业通报,研讨应对策略,形成有效互动。
    五、加强预警示范点工作的培训,广泛宣传国外贸易壁垒应对知识,不断提高政府、行业协会、涉外企业应对贸易壁垒的意识和能力,为我市出口船舶企业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保证我市出口船舶贸易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舟山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章) 

                               二ΟΟ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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