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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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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搞好舟山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结合舟山船舶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预警示范点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2007)100号《关于印发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涉外船舶行业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以科学的分析评价体系为核心,政府指导,协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相结合,及早规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工作目标是:全市被列入预警示范点的25家船舶企业建立起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以及预警防范机制。通过实践,使我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工作和国际贸易磨擦应对工作的自主性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工作基础得到增强。
    二、建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舟山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由舟山市外经贸企业协会与舟山市外经贸局WTO服务中心联合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协会秘书处。工作小组由4人组成,WTO咨询服务中心1人主要负责外贸系统出口预警信息收集、有关数据统计以及与省公平贸易局的联络工作;协会3人中,1人专职负责网站的预警信息搜集、发布,信息的更换和网站的维护等,其余2人负责出口船舶对外贸易的数据统计、情况分析、预警员培训、综合性报告撰写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处理。
    三、落实预警员,搞好业务培训
    市外经贸企业协会1号文件确认了全市25家企业为第一批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点,每个预警点企业必须落实1名预警员(可以兼职),专门负责预警工作。预警员职责主要是收集信息、分析问题和与工作小组沟通,为企业领导和预警工作小组提供相关资料和有价值情况。在此同时,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对预警员每年进行2次以上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讲课辅导。
    四、随时碰头议事,正常总结交流
    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汇报交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本月具体任务和目标。对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商量解决,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五、对六项工作任务实行量化
    1、每季度完成出口船舶对外贸易信息3篇;
    2、上半年和年终分别完成出口船舶对外贸易分析报告各1篇;
    3、每年组织2次以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4、保持网站正常开通,定期进行国外预警信息搜索,并及时在网上发布;网页信息要及时更新;
    5、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并在年终作对照检查,自评总结;
    6、市预警点工作小组成员要积极寻找机会参加有关业务培训,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舟山市出口船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工作小组

                                  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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