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个甬舟区域地方标准《航标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在宁波召开审评会,在场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这也标志着舟山市甬舟标准一体化工作再次深入,不断推动甬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航标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是继2020年《港口作业气象预警等级及图标》后的第二个甬舟区域地方标准。该标准由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气象局和舟山市气象局共同提出,规定了航标自动气象站的分类、观测要求和和观测系统等内容,明确了海上风向、气压、能见度、相对湿度等观测项目的测量性能要求,强化了海上气象监测及预警能力,是针对宁波舟山港航道复杂、海况多变的海域特色,为保障甬舟海上交通安全、服务经济社会而“量身定制”的标准之一。该标准将在完成后续的相关内容整改、公示等流程后,择时发布并在甬舟区域内联合实施。(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