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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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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从正向引导、改革创新、监管约束、外部环境、工作机制五个维度,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约束等主要内容提出了24项政策措施,旨在督促引导银行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努力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业界人士指出,《意见》的发布对改善我国船舶工业融资环境、优化债务结构、防控金融风险将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多种渠道盘活信贷资源,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因地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健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收费管理;持续提升“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深入推进消费金融和支持社会领域企业发展;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其中,在“深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一项中,《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以及包括落后产能在内的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虽暂遇困难但经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内部管理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在“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一项中,《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确保银行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严防道德风险。
    业界人士表示,《意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船舶工业等实体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也是对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债务融资是我国船企融资方式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意见》中有关差异化信贷、市场化债转股等内容,对改善骨干船企债务融资环境、降低杠杆率等将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意见》中提到“政策性银行以服务国家战略、审慎合规经营、有效管控风险和保本微利为原则,淡化规模类、增长类、盈利类考核指标”等要求,将从监管角度促进相关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我国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不过,业界人士也提醒,近期金融业频频出台重磅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不意味着将开启“大水漫灌式”刺激政策,相关政策中对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的要求也不可忽略。广大船企想要获得更大的政策红利,必须首先做好强化债务杠杆约束、优化负债结构、完善风控体系等工作。(中国船舶报 张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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