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食安输发第0403004号通报:根据09年3月30日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对于09年进口食品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来自中国的某些批次食品检出经过放射线辐射,因此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的相关规定,对于中国食品加强相关项目的命令检查。
1、检查对象:中国产食品;
2、检查项目:放射线辐射;
3、检查频度:对于所有进口业者的所有货物进行逐批检查;
4、样品选取方法:据09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006号通报中表2第2项选取;
5、检查方法:据07年7月6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0706002号通报有关“经放射线辐射食品检测方法”进行;
6、备注:如检出经过放射线辐射,则按照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条的规定加以处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