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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纺:弘生家纺有限公司获得绿色通道资格 [发布时间]: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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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2008年第128号公告,批准了浙江弘生家纺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绿色通道”制度。至此,全市有5家出口企业获得这一资格。
    自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实施《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以来,浙江弘生家纺有限公司秉着诚信服务,精进创新的企业理念,认真贯彻ISO9000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获得了相关机构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产品远销国外,质量长期稳定,近几年来未发生过进口国质量索赔和争议,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记录为100%合格,在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实施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中属一类企业,因此顺利的通过了国家检验检疫局的对我司资格的审核。
    该制度的实施,为企业顺利出口创造了条件。原先,我司是采取电子申报,来厂检验,出检验单,装箱出货的工作流程,到了口岸海关还要进行抽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通关速度,假使不能及时通关,将影响产品交货时间和在国内外客户中的信誉。现在有了绿色通道资格,检验检疫局采取的是季度检验,即一个季度检查一次的制度,出口产品在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口岸机构将不再实施查验,直通放行。这样既减少了产品出口查验环节,又提高了出口通关速度,方便了出口货物通关放行。
    绿色通道制度和直通放行制度一样,是检验检疫机构积极支持企业促进扩大出口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是衷心拥护,下步还要在这条通道上扎扎实实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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